只有拥有专利,才谈得上所谓专利运营。
剥开专利的外壳,实质上就是一种技术或者设计(统称“技术”),或者说专利是保护技术的法律外衣。依赖这层专利外衣的法律保护,技术真正成为一种权利,成为权利人自己独享、自主支配,并可排除他人擅自实施等侵害的产权。如果技术没有变成专利,即使是自己独立研发的,只要别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都可以免费使用你的技术。重视技术的专利化,就是重视企业的财富、重视企业的市场、重视企业的未来。
当然,有些企业热衷于技术专利化,则是出于一些投机性的考虑。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激励技术创新、促进专利事业的目标,同时也夹杂着专利政绩的考虑,制定了一些诸如专利申请资助扶持、专利产品税收优惠等地方政策,意欲拉动地区专利申请量。有的企业本来对专利毫无兴致,但一旦了解这些面向专利的优惠政策,立即兴趣盎然,成为专利竞赛中的明星企业。
既然专利申请费用有政府为企业买单,搭上专利的产品还有税收减、免的优惠,而且在有的地方,专利占有量还有杠杆作用,是评选某些称号的评估指标,一旦拿到这些称号,还可获得税收优惠或土地受让优惠等好处,一些企业就对于申请专利表现出极高的热情,甚至没有值得申请专利的技术时,仍然千方百计地申请了一堆专利,以用足、用尽政策空间。但其后果则是滋生了大量的垃圾专利,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阻挡了后来的进入者。
这些技术专利化的动机,与专利立法、专利授予的目标背道而驰。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当和这些投机行为避而远之。相关政府部门也意识到问题所在,开始通过种种措施,限制这些投机行为。
2.技术专利化的流程
首先,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应当进行专利检索,看看自己准备开发的技术,是否已有他人申请专利保护,从而防止重复开发,因为在他人取得专利后,不能就相同内容的技术再次申请专利。在整个技术开发过程中,要注意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因技术公开而破坏可专利性(丧失新颖性),或者被他人窃取而捷足先登申请专利(见表1)。
技术开发的成果完成后,应当交由企业内部主管部门(比如技术评审委员会等)从技术层面(如有无技术价值)、商业层面(如有无商业价值)和法律层面(如有无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全面衡量、综合考虑,初步决定是否将技术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填交专利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准备专利申请事宜。
如果确定要提出专利申请,则应委托专利代理人或安排内部员工,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见表2)。
正式提交专利申请时,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邮编:100088),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见图1)。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到决定授予专利权,要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仅限于发明专利)、授权并公告等一系列程序。完成这些程序所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