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评估说明是根据有关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内容和格式的有关规定及专利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撰写的,用来描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其评估项目的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和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资产评估说明也是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它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并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
按规定,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书正文所阐述的内容一致。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资产评估说明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与格式。
1 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①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该评估项目名称,该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提出日期,若需分册装订的评估说明,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及该册的序号。
②评估说明目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标题与页码应与目录相符。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也应统一标注页码。
2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该部分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并应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它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并批准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活动的必要资料依据。该部分由以下内容构成。
(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①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②企业性质;
③生产能力、产销状况;
④财务状况、主要经营业绩、产品市场占有率等;
⑤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①写明本次评估是为了委托方的何种需要;
②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为已获批准的核准项目,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①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②写明本次评估专利资产所涉及的专利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的具体内容。
(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写明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以及选取的理由和合理性。评估基准日表达为X X年X X月XX日。
(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写明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诉讼事项、质押或担保等事项,并逐一介绍。
(6)有关资产清查情况的说明。
①写明列入清查范围的专利资产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证明;
②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7)资料清单。列示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
①专利资产研制开发成本费用表;
②以前年度生产销售、成本统计表;
③相关经济行为文件;
④产权证明文件;
⑤重大合同、协议等;
⑥技术检测报告;
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资产清查核实情况的说明
该部分主要说明评估机构对委托评估的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和评估相关的负债进行清查核实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资产清查结论。
(1)专利资产清查核实的主要内容。
①核查委估专利资产的类型;
②核查委估专利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③核查委估专利资产的质押担保事项;
④核查专利资产的产权变化的情况;
⑤核查委估专利资产以前的评估情况;
⑥核查委估专利资产的转让协议;
⑦核查委估专利资产的许可使用协议;
⑧核查委估专利资产所提供的技术资料;
⑨核查委估专利资产的具体实施情况。
(2)影响专利资产清查的事项。
①委估专利资产是否存在转让及质押情况等评估人员无法了解的情形,需要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才能确定;
②委估专利资产中涉及专有技术等评估人员无法详细了解的情况。
(3)专利资产清查结论。
①委估专利资产的证书号、有效期限等;
②委估专利资产权利受到 限制的核查结果;
③委估专利资产以前年度评估的核查结果;
④委估专利资产账面记录情况。
5 评估依据的说明
评估依据的说明主要用来说明进行评估工作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具体包括:主要法规依据;经济行为文件;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采用的取价标准;参考资料及其他。
(1)主要法规依据。主要列示国家公布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涉及专利资产评估的主要法规依据有:
①国务院 1991 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②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 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③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 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④财政部颁发财评字[1999] 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的暂行规定》;
⑤财政部颁发财会[2001] 1051号文《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⑪《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
⑫《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经济行为文件。
①说明实施经济行为所取得的有关部门批准;
②说明与合作方或购买方所签订的意向协议情况;
③说明董事会的决议情况。
经济行为文件是反映委托方的评估目的及委托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重要文件。实际评估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委托方没有提供相关的行为文件,但评估人员要对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实际意图进行详细了解。
(3)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专利资产评估所涉及的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主要有:
①专利证书;
②商标专用权证书;
③软件登记证书;
④产权转让协议;
⑤质押贷款合同。
(4)采用的取价标准。主要说明由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主要包括:
①专利保护年限的规定;
②商标的保护及续展的规定;
③国家规定的国债利率;
④评估人员查询的其他标准。
(5)参考资料及其他。主要列式由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参考资料,包括经验数据资料、研究成果、统计资料、行业惯例及国际评估惯例等,以及评估人员认为需要列式的其他评估依据。
6 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资产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解释,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专利资产的评估技术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委估专利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
1)委估专利资产的性质、目前及历史状况。
①委估专利资产属于专利资产中的哪一类;
②专利资产目前及历史的法律状况以及专利资产的研究开发历史情况。
2)委估对象存在性的确认。
①委估对象的专利证书、商标专用权证书、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
②委估对象的生产线、生产产品;
③委估对象的技术检测报告。
(2)委估对象的特征分析说明。
1)委估对象技术特征。对于专利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主要分析技术的核心内容,以及技术的保护及保密内容。
2)委估对象与密切相关的现有技术比较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委估对象与现有技术的异同点。
3)委估对象的技术成熟程度。委估对象的技术成熟度可以从委估对象的技术检测报告及委估技术所处的阶段来分析。
4)委估对象和相关技术的配合分析。这是分析委估技术是否是独立的技术,与其他技术配合的难易程度。
(3)委估对象的应用分析。
①委估对象的理论应用领域分析;
②委估对象的实际应用情况分析。
(4)价值影响因素分析。
①影响委估对象经济价值的宏观经济前景分析;
②影响委估对象价值的行业状况分析;
③影响委估对象经济价值的企业状况及前景分析;
④委估对象产业化不确定因素对评估的影响分析。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主要是总体概括说明评估结论,包括如下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 评估结论
①用文字叙述专利资产评估价值的结果;
②含有“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的字样;
③含有“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的字样;
④含有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情况时,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2 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①写明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
②写明评估结论仅为评估目的服务;
③写明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资产公允价值的反映;
④写明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⑤写明是否考虑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⑥写明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评估机构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3 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主要叙述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 职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解决的事项。
4 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①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影响评估结论;
②说明评估基准日之后出具评估报告前发生的重大事项;
③说明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大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程度;
④说明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5 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
①写明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具有法律规定的效力;
②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