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专利侵权查新,又称专利侵权主动查新,是指为避免发生专利侵权纠纷而主动对某一项技术或者产品进行专利检索,目的是要找出可能受到其侵害的专利。可能受到其侵害的专利也称为侵权专利或者障碍专利,包括有效专利和具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
在制造、销售(包括许诺销售)、进口或使用一项怀疑存在专利的产品之前,需要进行防止专利侵权查新。许诺销售包括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
防止专利侵权查新包括圈定可疑侵权点、检索侵权专利、判断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和撰写侵权查新报告这四个关键步骤。
由委托方提供拟实施产品或技术的交底材料,由查新员对交底材料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梳理。交底材料是以书面方式提供的详细的技术信息披露,需要时应包含视图、流程图、框图等,以便于查新员理解。对技术信息的理解决定了检索的范围和之后对检索结果的分析。
在梳理技术方案时,查新员可用逆向分析的方式,即首先理解整体技术方案的目的和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然后分割出实现整体技术效果的各个技术环节,这些技术环节应该具有相对独立的功能、实现相应的技术效果,最后科学地划分出技术特征。所谓技术特征,是指技术方案中能够相对独立地执行一定的技术功能、并能产生相对独立的技术效果的最小技术单元或者单元组合。
出于时间、成本的考虑,针对全部技术特征均分别进行侵权检索分析有时是不明智的,实践中往往有选择地围绕那些必不可少且怀疑有专利的技术特征(称为可疑侵权点)开展防止专利侵权查新。可疑侵权点是通过以下步骤确定的:
①划分技术特征,将一项完整的技术方案拆解成多个技术特征;
②确定必要技术特征,自前述多个技术特征中确定必要技术特征(若缺少该技术特征,则技术方案不能实现其目的),其余为非必要技术特征;
③圈定可疑侵权点,自前述必要技术特征中选定那些怀疑存在专利的技术特征或者技术特征组合作为可疑侵权点,从而与那些早已进入自由公知领域的技术特征相区别,后者一般可以直接排除侵权风险而不必做检索分析,非常规应用或者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的除外。
可疑侵权点的圈定,既可以听取委托方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意见,也可以由查新员通过检索阅读相关综述性文献进行合理的判断得出并获委托方的认可。上述技术方案的梳理结果以表格形式加以记录(表1),最终确定委托方技术方案由可疑侵权技术特征A、B、C 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