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的应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6-04-06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24

从实际需求看,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应用领域已逐渐扩大。为了进一步发挥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与分析报告的实际作用,以及让公众了解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与分析报告的功能,有必要对该类报告的常见应用场合进行归纳与总结:

防止专利侵权和被动侵权诉讼:
 
为防止侵权、避免发生专利纠纷而主动在科研立项前,某一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前,或产品上市前进行专利检索。首先,要进行专利信息检索,即要检索出可能被侵犯专利权的密切相关专利;其次,须对密切相关专利进行以下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1)同族专利检索(专利地域性检索):找出密切相关专利的同族专利。
 
(2)专利有效性检索:确定密切相关专利及其同族专利的法律状态。
 
若检索到密切相关专利已失效的,即可免费使用,避免重复研究;若检索到密切相关专利为有效专利,要注意规避侵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若对其采用的新配方、新工艺、新设备等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可以避免侵权。

当被告接到原告侵权诉讼时,除了停止可能造成侵权的行为外,还应针对该可能侵权专利,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确定该专利是否有效,若该专利已失效或专利无效,那么被告胜诉有望;若该专利处于有效期,则考虑对该专利进一步做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检索与判断。

专利技术评估:
 
在进行一项国内专利技术转让前,企业并购前,或合资、合作企业构建前,受让方若对专利技术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法律状态信息检索,如专利权变更检索,可以对专利无形资产进行合理专利评估

境外技术引进:
 
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时,常伴有专利技术的引进。外商也常以该项目拥有多少专利技术来标榜其技术水平之高,索要高额技术使用费。在我国以往的许多技术引进项目案例中可知,许多外商利用我国知识产权知识未普及,将失效专利、同族专利中部分专利已无效的专利、仅为专利申请公开未授权的非专利技术、或保护期将近届满的专利等技术转让给我国企业。
 
因此,对于外商所称的专利技术,除了通过查阅专利说明书掌握其真实水平之外,还要对所称的专利技术进行法律状态检索。

在引进技术或设备前,需要委托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与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检索内容:

(1)专利权人信息与专利有效性检索:
 
首先检索确认外商提供的“专利清单”上的专利号对应的专利权人,是否与专利让与人一致;再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明确涉及的专利申请是否被授权,目前是否有效,或者是因何种原因失效等。除检索“专利清单”上罗列专利的当前法律状态外,还应检索专利清单上罗列专利是否有优先权专利及其法律状态。

(2)专利地域性(同族专利)检索:
 
在引进专利技术前,应检索该专利的同族专利及其法律状态,避免按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出口到其他同族专利国而侵权;也可以避免将基本专利已无效的一般技术按照专利技术引进。

产品出口: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许多领域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也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或正在策划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但近年来,知识产权壁垒正日益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之一。
 
因此,我国企业在产品出口前,首先要对出口产品技术进行专利技术信息检索,从而了解是否存在可能涉及侵权的密切相关专利。若有,则对密切相关专利进行以下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1)进行同族专利检索,获得该产品技术的专利地域性信息,了解该产品技术在哪些国家或地区已申请过专利。

(2)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在专利技术信息检索、同族专利检索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明确每一件专利的当前法律状态,以确定该产品可否出口,可以出口到哪些国家和地区。

对于已确定进口国的,应检索拟出口产品在进口国的专利法律状态,规避侵权。

失效专利确认:
 
在当前公开的大量专利中,有许多授权专利虽未到保护期,但因未付年费等原因而失效,若这些专利在中国失效,或在国外失效而又未在中国申请过专利,或在国外虽然有效但过了进入中国的期限,则在中国可免费使用这些专利技术。但在使用前,最好进行专利法律信息检索或专利有效性检索。如未明确专利号,但希望使用某专利权人的专利,则可进行
 
①专利法律信息检索:检索该专利权人的所有专利;
 
②专利有效性检索:明确相关专利在中国的有效性,以确认在中国可否免费使用。若已确认专利号,则直接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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