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产业化措施及经验:促使专利资本化发

发布时间:2016-04-15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29

日本是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比较系统全面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较为成功的国家,也是专利产业化工作比较成功的国家。20世纪70年代,在与美国存在较大技术差距的情况下,日本企业普遍采取改进专利的专利网战略,通过在美国基础专利基础上进行改进形成具有一定交叉垄断势力的大量改进专利,谋取一定的竞争优势。

80年代,随着日本制造业竞争力增强,日本企业逐渐转向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保护自己市场和进攻国外市场并举,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创新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90年代以后,日本逐渐向原始创新倾斜,加大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开发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取得明显成效。1998年5月,日本政府制定并颁布了旨在促进大学和国立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向民间企业转让的《促进大学等的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事业者转让》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企业成立技术许可组织,并提出高达3000万日元的年度资助(资助年限不超过5年)和上限为10亿日元的贷款担保等优惠措施,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进入21实际,日本提出“知识产权立国”,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4年》提出“专利快速审查法案”,把实用新型保护期延长到10年,并实行在实用新型注册的基础上给予专利承认的新制度,完善创意设计保护制度、商标制度,研究农林水产品等地区品牌的保护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专利库、植物新品种等的保护,同时强化损害赔偿制度并修改侵害知识产权的有关刑法。

日本《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5》强调加大对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企业的信息服务、派遣知识产权专家、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和增加资助经费等支持。提出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组织,给予专利申请经费支持,帮助技术检索和制作专利地图等促进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创造,允许大学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支持大学等开办风险企业等促进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官产学联合,明确规定知识产权许可收入中发明人的应得份额,明确规定政府资金支持的研究活动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不属于侵权行为,促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战略、研究开发战略三位一体的综合经营战略。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振兴地方经济,政府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产品,培育地方名牌产品

为推进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日本在专利和市场之间建立成果转移渠道,大力发展具有法律性、权威性、公益性、多样性、有效性的推进专利成果快速转化的专利中介机构,快速推动专利成果的转移。此外,日本加强对大学、科研院所成果向产业界转移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技术转让的管理,如设立技术转让事务所,设置专利等情报信息数据库,对研究人员进行有关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把知识产权作为研究成果评价的重要条件,鼓励科研人员申请专利,为激励科研人员获取专利用法律规定研究人员占有专利许可收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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