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化程序和策略分析

发布时间:2016-04-07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20

1.行业标准化的角色和程序

在我国,标准化组织包括政府主导的标准化组织和民间自发组织(主要是民间行业协会)两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标准化机构、地方标准化机构本身就是政府组织的一部分;具有政府背景、依据政策设立的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机构,拥有明确的章程,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费,其目的是满足会员的需要,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就是这类机构。民间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其制定的标准最能体现标准的市场性质,政府认可的同时要求他们遵守特定的要求。

某些领域的标准是由政府或者国有公司制定并强制采用的,例如与环境、安全有关的标准。非营利性的机构一般向所有厂商开放,标准设定过程遵守协商原则,标准设定完成后自愿采用。有时候,虽然标准是通过行业协会制定的,政府也可能要求强制采用。

行业标准化程序,一般包括标准预备和立项阶段、标准制订和批准阶段、标准修订阶段及标准废止阶段。

预备和立项阶段: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对将要立项的新工作项目进行研究及必要的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标准草案或技术标准的大纲,如拟起草的技术标准的名称和范围,制定该技术标准的依据、目的、意义等;标准化的相关管理部门对标准化组织提出的制定新标准的建议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协调,最后形成技术标准制订计划并下达任务给负责起草企业。

标准制订和审批阶段:负责单位或企业接到下达的计划项目后组织研究起草技术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然后负责单位向其他单位通过专家讨论等方式征求意见并修订形成“送审稿”;标准化组织进行审稿后由负责起草单位完成“报批稿”;主管部门对报批稿进行审核批准后出版和发行。
标准修订阶段:在标准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进行复审,如果该标准不适应当前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则需要进行修订。标准修订阶段的修订、审批程序与标准制定、审批程序相同。
标准废止阶段:对于经复审后确定为无存在必要的技术标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予以废止。
标准化“推挽”策略,是指参加制修订标准的企业从影响标准的因素出发调节标准化的具体内容和进度,使标准化的程度、水平与企业的产品发展水平相符的策略。

2.标准化推挽策略1——技术领先策略

技术领先策略依靠技术领先优势拉高标准的门槛。先进技术的广泛实施反映了社会生产不断进步的趋势和愿望,标准中含有的技术水平较高将促进整个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如果互联网产业存在门槛的话,那么思科无疑是这个门槛的建立者。恩科是IOS《Internet Work Operation System,的拥有者,阿尔卡特、爱立信、北电、惠普、3COM、微软等都需要从思科处得到应用许可。思科也支持IEEE、ITU、IETF和其他标准组织、联盟的标准。思科发展的一个引擎是科技创新活动,它在全球1 100多个实验室不断努力进行着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研发。目前思科最主要的产品——路由器已经成为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无可争辩的基石。
 
可以说,互联网经济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建筑在思科的产品之上,目前互联网超过80%的资讯流量经由思科的产品传递。思科在互联网领域拥确有数以万计的专利,思科虽然很少对用于行业标准的专利索要许可费,但保留着防御性地使用专利的权利。一旦有谁侵犯了它的领域,对它的市场产生威胁,专利马上就成为思科手中最好的武器。2003年思科首次运用专利武器对华为进行打击,使华为被控产品撤出美国市场。

技术领先策略依靠技术领先优势实现“标准先行”。传统的低技术含量的技术标准往往注重的是产品质量,标准的制订是在产品较为成熟之后,包含专利技术较少。而目前以软件、网络为基础的商业、通信及其服务企业技术标准兼容性要求高,新标准的制订往往先于成熟产品上市就开始了,并与相关产品开发同步发展。
 
例如,3G移动通信正在大规模商用,其市场潜力尚为完全发挥出来的时候,4G标准已经开始制订。2012年1月18日,国际电信联盟在2012年无线电通信全会上正式审议通过将LTE-A和WMAN-A (IEEE 802.16m)技术规范确立为IMT-A(即4G)国际标准。我国主导制订的LTE TDD技术标准同时成为IMT-A国际标准。
 
再例如在业务领域,云计算的社会应用尚未展开时关于云计算标准的讨论已经如火如荼。有线通信领域的一个例子是,在2010年前后相继在ITU、OIF、IEEE完成传送网光通道容量达到每波长IOOGbps的技术标准,而此时大规模的商业运用还没有开始。这些标准的发展主要是技术领先企业进行技术博弈的结果。

技术领先策略促进技术标准升级和换代,成为社会进步的显著推动力量。标准制定先行于产品,显然会产生技术收敛、减少多样性的后果。可以凝聚产品开发力量、避免产生更多的沉没成本(sank cost),促进企业的投资。同时,以技术领先为理由拉动标准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明显:技术标准作为技术垄断的工具被少数发达企业利用,控制着产品市场和生命周期。有时候,由于既有标准的规模效应尚未充分发挥,技术发展过快会破坏标准的社会效益。少数技术领先企业片面的技术路线会阻碍标准实施的普遍性和广泛的兼容性。

 
3.标准化推挽策略2——经济优先策略

通过技术的经济价值影响标准。市场规模反映了用户接受的程度。标准的经济价值通过市场规模反映出来。用户接受的广泛程度是标准化的依据,因此扩大市场规模是实现技术标准化的最佳理由。

标准化过程中的经济优先策略在性能、价格、兼容性几个方面,是标准获得市场普遍认同的基础。产品性能的提高满足消费者的利益,性价比高的产品能得到多数用户与同行的认可。性价比是性能指标和价格指标的比值,理论上性能提高能给企业带来溢价的空间。性能提高同时价格下降的两极策略更具威力。
新旧技术的兼容使技术资源充分利用。在新旧技术替代时,消费者面临选择带来的转移成本,这种转移成本是新技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具有广泛市场基础的产品标准不易于向新的技术方向迁移。挑战现有标准化格局的新技术体制应具有更简单、易用、易学习的特点,以克服转移成本带来的障碍。往往免费使用的开放技术标准对消费者更具有吸引力,例如美国太阳微系统(SUN)的免费使用策略在Sparc芯片设计成为主导设计的竞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技术兼容性是技术标准竞争战略的重要内容。兼容性存在单向和双向的情形,其中单向兼容性将片面扩大用户基础:本企业所拥有的技术标准对其他企业技术标准的兼容性越强,同时其他企业标准对本企业标准的兼容性越差则对本企业越有利。兼容性对网络用户基础产生影响,因而影响技术标准的竞争结果。与中国本土汉字处理企业竞争中微软汉字处理系统的胜利就说明了这一点。

技术的成熟度是形成技术标准的必要因素,成熟的技术能够使用户获得稳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显著提高消费者效用,促进技术标准的市场推广进入正反馈阶段、快速扩大市场份额。铱星全移动通信网络的失败可以很好地说明技术成熟度的重要性:铱星计划由于运营商在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运营,使客户无法得到稳定的移动通信服务,从而失去了市场机会;相反GSM迅速占领了通信市场。

经济优先策略通过扩大市场占有获得成功,克服了企业技术发展高度的不足。标准化的社会效益得益于在稳定的生命周期中充分发挥规模效益。经济优先策略会消除一些企业的技术冒险给社会生产带来的高成本。经济优先策略的消极作用表现在,网络效应使非先进的技术成为标准从而降低了创新的效率。

4. 标准化推挽策略3——联盟关系策略

通过建立有共同利益的联盟关系推动标准。标准是由技术能力、资源充足程度、企业声誉、成本效益大小等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企业联盟能够综合这些因素。单个厂商一般不能独立建立足够的市场规模,因此通过联盟关系推动标准化。
产业中拥有共同利益的企业可以发起一个组织,公开或封闭地制订联盟性的事实标准,通过联盟组织解决知识产权许可和收益,对外共同扩大市场总量。国际上的联盟组织很多,例如光互联网论坛、NGMN(下一代移动通信网)论坛、USB论坛、WAP(无线应用协议)论坛等。英特尔1996年发起的USB论坛成功地建立了用于个人电脑的USB接口市场,与苹果公司建立的IEEE firewire 1394标准接口形成竞争性的市场。
 
光互联网论坛于1998年4月由Ciena等企业发起成立,宗旨是促进光互联网络的互联互通以及提供端到端的业务。其成员包括众多全球领先的运营商、元器件生产商和系统设备厂商,与JEEE 802.3、IEEE、ITU-T、IPv6论坛、MFA(多业务标记交换和帧联合会)论坛、MEF(城域以太网)论坛等有密切的人员关系和信息联络。

由于在标准化会议中,得到多个成员支持的提案容易被接受,因此策略性的同盟成为标准化活动中必须坚持的工作方式。甚至有的组织用附议原则来保证议案经过前期协商。在标准化组织中对立的企业阵营形成了类似标准化联盟那样的组织,虽然没有形成产权协议,但是这些企业在标准化活动中坚持相同的技术路线从而形成有说服力的潜在市场总量。
 
国际电信联盟在2009年以来关于分组传送网标准的争论就是一个例子,在有关MPLS-TP协议的操作维护功能标准方面,由中国移动等中国运营商及意大利电信等欧洲运营商、中兴通讯等中国制造商、阿尔卡特朗讯等欧洲制造商形成了事实上的标准联盟,对抗AT&T等美国运营商和思科等组成的路由器技术阵营。

企业的联盟关系也常常运用于标准化组织中对具体技术问题的磋商中,仅以国际电信联盟第15研究组的某次会议为例,从会议文件中统计企业合作及技术路线。华为的合作范围最为广泛,包括国内外政府机构( MII/ETRI)、国内外运营商(CMCC/CT/FT)、国内外竞争对手(Alphine/Juniper/NEC/Ericsson/Infinira/ALU/ZTE/Lometrix/Fiberhome),甚至关键器件供应商(Gimfire Europe)。联合提案数量较大,十分明显地运用了联盟策略。
 
中兴通讯虽然也有明显的联盟策略,但是合作范围和数量都比较小,仅限于中国政府组织、国内部分运营商( CMCC/CU)和国内部分竞争对手( HW/Fiberhome )。中国移动与国内政府组织、国内主要制造企业(ZTE/Fiberhome/HW)、其他运营商(CT/CU)形成了无差别的合作,尤其是与政府组织合作数量较多。有趣的是国外一些著名企业没有明显地运用联盟策略(例如德国电信、日本各制造企业)。
 
5.标准化推挽策略4——权威路线策略

通过权威机构推动标准或认可标准。例如通过管制机构的推荐或强制、通过法定的标准制定组织或国际标准化组织等高层标准化组织将私有的一般性规范推行为公共标准,以及利用政府主管机构或者权威的标准化组织的声誉和权威推广标准的市场。

标准的发起者对权威机构进行游说以获取这些机构对标准的认可。移动通信系统GSM标准是一个经典的案例,相应的研究机构和产业参与者游说欧洲邮电行政大会和欧盟委员会,制定和支持欧洲统一标准,该标准由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完成,20多个公司拥有必要专利。在欧盟及成员国支持下GSM系统成为全球性的标准,用户超过10亿。
 
此外,经常可以看到企业技术联盟依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影响力推行其技术路线。权威路线策略的例子还有恩科、3COM、英特矽尔、朗讯等企业借助IEEE的影响将无线接入技术确立为IEEE 802.11标准。

民间标准化组织在标准技术的选择过程中忽视公益性时,政府出面制定相关标准具有增进社会福利倾向。主管机关有时会主动发挥作用。例如美国国会附属委员会要求在2006年之前采用HDTV标准;再例如中国信息产业部要求从2007年6月14日起强制实行手机充电器强制标准“YD7T 1591-2006: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可以使手机充电器在不同的品牌机上兼容,更换手机时不必更换手机充电器,每年经济上就有十几亿元的节约。

权威路线弥补了标准化活动中单个厂商或少数厂商力量的不足。在技术、市场弱小的情况下难以通过市场形成事实标准。权威机构的力量增加了标准的公信力、减少或削弱了竞争性技术或标准的影响。拥有权威机构推荐或强制的“标准必要专利”会带来高收益。存在的问题也十分明显,关键在于权威机构的意愿受到哪些力量的驱动及遵守怎样的制度约束。

在标准竞争中政治力量可能是最大的变数。当企业的技术力量和市场力量都不占优时,企业可以通过商业政治手段,如获得政府默认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直接游说政府颁布法定标准改变标准竞争的格局。这些商业政治行为在最标榜自由竞争的欧美国家一直大行其道。
 
微软通过捆绑IE浏览器和漫长的诉讼程序拖垮了网景公司;爱立信和诺基亚通过游说欧洲政府采用GSM标准打败了具有庞大市场力量的摩托罗拉和具有更先进技术(CDMA)的高通公司;日本企业通过各种各样的有托拉斯嫌疑的技术结盟(如HDV、DVD联盟)实现技术标准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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